联系方式
- 地址:安徽省巢湖市世纪大道东侧富达花园小区1号楼3-6层
- 邮编:238000
- 传真:0551-82152218
- 电话:0551-82152218
关于明确2013年施工总承包叁级和专业承包叁级及劳务企业资质监督检查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明确2013年施工总承包叁级和专业承包叁级及劳务企业资质监督检查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3-7-15 10:34|编辑:巢湖建设|查看: 107|评论: 0
各有关建筑业企业: 现将有关2013年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检查有关问题予以明确并通知如下: 、检查范围 1.关于“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叁级(主项资质)和劳务分包资质企业”范围? 答:是指:2012年12月31日前取得主项资质为 (1)施工总承包叁级企业; (2)专业承包叁级企业; (3)建筑劳务分包企业; 2.施工总承包壹级、施工总承包贰级、专业承包壹级、专业承包贰级、专业承包不分等级的企业什么时候开展资质监督检查? 答:不在本次检查范围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于近期布置安排;请每天关注省厅网站及合肥建设网;并对照资质等级标准,做好迎检准备。 3.设计与施工体化企业是否参加此次监督检查? 答:只拥有设计与施工体化资质的企业不参加。但如果企业在拥有设计与施工体化资质证书的同时还同时拥有主项为总承包叁级、专业承包叁级或建筑劳务分包资质,则其拥有的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及建筑劳务分包资质需要参加检查。 4.2013年新晋升为贰级(总承包、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是否参加监督检查、按什么标准进行检查? 答:参加。按新取得资质等级标准进行检查。 5.我不知道自己的企业是否参加了2012年度的资质监督检查,也不知道检查结果;从哪查? 答:查阅合肥建设网2013年1月16日通知公告栏和2013年4月15日的通知公告栏的相关通知。 二、申报材料相关要求 6.自查报告有没有范文?怎么写? 答:无范文。 对照资质标准和本次监督检查要求内容逐条进行检查(资金、人员、设备、业绩等),将符合情况和不符合情况以及对不符合项的整改打算等叙述出来,形成企业正规文件形式,经过企业法定代表人审签并盖企业法人公章后即可。 7.资质监督检查查表中的承诺书里“法定代表人(签名)”可不可以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呢? 答:不可以,必须要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对承诺的事项逐检查落实到位无误后,亲笔签名。 8.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要报吗?公司财务自己出的财务审计报告行不行?报哪几年的? 答:要报;公司自己出的财务审计报告不行,必须要由有资质的造价(审计)咨询机构出具的。 对2010年1月1日以前取得资质的企业,要报2010年、2011年、2012年的。 对2010年1月1日以后取得资质的企业,报至取得资质之日起那年起到2012年的。 9.统计报表要全部打印吗? 答:不需要。请列表说明公司近三年(2010年1月1日以后取得资质的企业,至取得资质之日)在合肥建设网数据上报系统中数据(分季度)报送情况(已上报、终审未通过、初审未通过、未上报)即可。 10.我们公司成立较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也较迟,目前没有已完工的代表业绩,怎么办? 答:实事求是地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等能反映在建项目的情况证明材料。 11.我们公司是专业承包公司,总包单位不给我们所参建工程竣工备案表,怎么办? 答:如果提供不出竣工备案表,就提供中标通知书,专业分包合同以及总包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12.没有《安徽省建筑业企业业绩信用登记管理手册》怎么办? 答:《手册》与企业资质证书是同步发放的,如遗失或用完,请到发证部门(建委行政审批事务处)咨询申,电话63538821,63537057。 13.检查需要报送几份纸质材料? 答:1份。 14.需要提交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供核查吗? 答:需要提交复印件,同时提交原件供核查。 15.劳务企业中的特殊工种人员需要提交特殊工种证吗? 答:需要。 三、相关指标的认定标准 16.临时建造师作用如何认定? 答: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13]7号)。(详见http://www.hfjs.gov.cn/Article/Article.jsp?article_id=130225885296&item_id=090407) 17.建筑劳务企业如何开展检查? 答:对照《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申报资质有关事项的通知》(合建建管【2011】80号)及《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步加强建筑劳务企业管理的通知》(合建建管【2013】59号)开展。 18.我们企业是2012年12月31日取得资质的,至今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怎么办? 答:按不合格处理。 19.资质证书副本需要全交吗?什么时候还回来?交走以后投标需要怎么办? 答:需要全交。凡检查合格的企业,我委将在8月28日前完成合格企业盖章手续后即返还。同时上交证书时,我们会给企业出具制式说明。如企业在资质证书检查盖章日期前需要我委再出具书面证明的,可直接来我委建管处办理。 20.以前统计报表未报有什么补救措施? 答:没有。 四、合肥建设网信用管理平台等其他问题 21.合肥建设网信用管理平台账号被锁定怎么办? 答:请公司主要负责人直接到我委建筑业管理处(阜南路51号604、605、607室)咨询处理。 22.网上信息录入、更新如何操作? 答:请咨询我委信息中心。联系电话:62692775(肖);62674175(胡)。 23.信用管理系统中企业信息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怎么办? 答:当信用管理系统中的企业状态处于待审核、变更待审核、审核不通过的状态,请先到市窗口申请审核通过。否则纸质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企业信息审核可咨询建委窗口(市行政服务中心),联系电话:63545687,63538821。 24.纸质申报材料受理时间及地点?各地点联系方式? 答:见《通知》中六。 “六、受理时间和地点: 1.申报时间: 7月21日至7月31日,相关企业向四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处提交申报材料。 8月1日至8月9日,向市城乡建委建筑业管理处提交申报材料。 2.申报地点: (1)市城乡建委建筑业管理处受理地点:市建筑业协会会议室(阜南路56号)。电话:62640559;62642559。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处受理地点:合肥市霍邱路182号。电话:62838016(劳务);62838024(装饰)。 (2)四县市受理地点:四县和巢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5.资质证书副本内页已满,无处盖章怎么办? 答:先参加检查,待结论作出统盖章时再并办理换证手续。
市城乡建委建管处 2013年7月12日 |
咨询热线:0551-82314432 技术支持:巢湖建设网
